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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ZDDBG168627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0-07-22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进入汛期以来,我省陕南地区连续出现强降雨,部分公路严重损毁,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汛期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是各单位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确保交通运输系统高效有序运转的关键环节。各地、各单位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给交通运输工作带来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本地、本单位的相关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再部署、再落实,确保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富有成效,确保汛期信息畅通和报送及时。
      二、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和分管应急处置工作的负责同志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特别在当前汛期、节假日等重要时段要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杜绝缺岗、脱岗现象。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注意收集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建立健全值班记录档案。省厅应急办、值班室要加强对各地、各单位应急值守的监督检查,定期和不定期进行通报值守情况,并报省厅主要领导。
      三、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省政府、省厅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特大突发事件,以及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内向省厅值班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持续时间较长的突发事件要做好续报工作。信息报告要求及时准确、简明扼要。要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对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提高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主体责任。“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部署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参与、亲自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值守规范、信息及时准确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应急值守漏岗、脱岗和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人员责任。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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